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始于1928年成立的交通大学化学系和1946年成立的交通大学化学工程,是上海交通大学历史颇为悠久的院系之一,培养出了钱保功、 徐光宪、高小霞、徐晓白、徐如人等一批科学与工程领域的杰出人才,创造出一批优秀的科技成果,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学院现设化学系、化学工程系、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和化学生物学系四个系,还设有公共仪器设备平台(科研)和基础化学实验中心(教学)。学院拥有化学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化学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两个本科招生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是上海市重点学科。学院建有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共建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撑建设变革性分子前沿科学中心。变革性分子前沿科学中心由教育部于2019年12月31日批准设立,定位于世界顶尖的分子科学科研机构,目前为学校直属二级科研机构。学院坚持理工交叉、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发展理念,在人才培养、基础理论和工程技术研究领域不断取得佳绩。化学学科和化工学科双双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一、培养方向
前沿化学与绿色化工管理 | 高分子材料项目管理 |
化工安全工程管理 | 材料化学与工程管理 |
生命健康化学与技术项目管理 | 环境化学与工程管理 |
绿色合成与计算化学项目管理 | 日化工程管理 |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5人;全校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约600名(招生计划约440名已分配到具体学院在招生目录中公布,另约160名将根据学校分数线上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招生学院)。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备注:考生本科专业一般应为化学或化工相关专业。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报名信息、代码
专业名称 | 工程管理 |
专业代码 | 125601 |
化学化工学院代码 | 110 |
交大研究生招生代码 | 10248 |
交大考点代码 | 3105(外省市考生请填写当地考点代码) |
研究方向 | 不分研究方向 |
是否定向就业 | 定向就业 |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
1.上海交通大学考点(考点代码3105)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图像;上海市户籍考生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上海市户籍考生需上传本人2024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
3.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安排、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5.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P图、美颜、AI变脸等技术处理,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7.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五、考试
(一)初试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及内容(有关要求详见本人准考证):
12月21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119)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英语二(204)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管理素质、研究计划与设想、英语水平和综合能力,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笔试,采取差额形式录取,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
(三)思想政治加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资格审查
1.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要报名参加考试。
2.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进行初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还需要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九、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十、培养
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周末在校园内进行课程学习,学习期间不提供住宿,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年限一般为2.5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可授予学历与学位证书。
十一、学费
学费:23.8万元(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40%,第二学年40%,第三学年20%),以上海交通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为准。